近日,两起「进口葡萄酒未贴中文背标」索赔案的判决先后被媒体曝光,让进口葡萄酒未贴中文标签,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再次成为业内议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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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这两个案件,原告均为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然后通过法律手段打假,并向法院诉请十倍赔偿。尽管申诉过程漫长,但终审结果都是原告胜诉,被告商家向原告承担10倍赔偿责任。
我们先分别来看一下这两宗案件。
01.4箱没有中文背标的Chateau Duhart-Milon
根据北京法院网报道,北京第二人民中级法院近日公布了一起进口葡萄酒无中文标签案件索赔案的判决,判定原告张某胜诉,支持原告 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共计152万余元。
2016年6月,张某在北京湖南大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花13万余元购买了4箱Chateau Duhart-Milon(共计48瓶),每瓶2880元,共计128240元。张某发现这些酒款上没有中文商标,仅有外文商标,购物小票显示酒的名称为多哈米隆红酒08年(拉菲)。
Chatau Duhart-Milon,图片来源于网络
张某以商家销售的进口葡萄酒未贴中文标签,没有提供标示原产地、生产日期和生产地址等信息,也没有标示国内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遂将商家诉至法院,提出退一赔十诉求,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退还货款13万余元,赔偿138万元,合计152万元;诉讼费用由该公司承担。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商家退还张某货款13万元,同时张某退还商家涉案购买的48瓶进口红葡萄酒。商家还需支付张某赔偿金138万元。
商家不服,认为张某是职业打假人,所购葡萄酒并非为了生活消费,而是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涉案葡萄酒未贴中文标签未对其造成任何误导,并不影响食品安全,仅是销售瑕疵。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护一审判决,支持张某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
02.90后打假人获20万赔偿
另外一个案件跟一位90后职业打假人有关,也是今年才终审判决的。
2018年7月1日,山东曹县青年韩某到青岛市出差,在李沧区多美好批发超市购物时,他发现该超市销售的进口红葡萄酒未贴中文标签。他随即购买了6瓶Salvalai红葡萄酒,支付了共计10080元。
在购买过程中,韩某将自己从进出超市、购酒、超市销售员取货、自己结账付款、超市收款员向自己开具发票、自己携购买的红酒走出超市,到上车查验的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4天后,他再次来到这家超市购买了同品牌同数量的红葡萄酒,同样进行了同步录像。
之后,韩某凭购物凭据及录像视频将多美好超市诉至青岛市李沧区法院,提出十倍货款的索赔。因诉讼请求未获一审法院支持,韩某上诉至青岛市中级法院。2019年3月6日,青岛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商家返还韩某货款20160元,韩某将其在商家处购买的12瓶葡萄酒返还,判决商家向韩某支付赔偿金201600元。
03.十倍赔偿于法有据
上述两宗案件,商家都因所售卖的进口葡萄酒未贴中文背标,而招致官司,并以退一赔十收场。由此可见,中文标签对进口葡萄酒的重要性。
《食品安全法》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应当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中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禁止进口。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还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上述规定表明,进口的红酒每一瓶上都应当贴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是食品安全信息的集中体现,没有中文标签,禁止进口。两起案件中的进口葡萄酒均没有中文标签,表明:其一,来路不正;其二,缺乏最基本的食品安全信息,为不安全食品。
尾记
但也并非所有的未贴中文标签案都以退一赔十收场。
2017年9月人民法院报就报道了一起发生在东莞的案件。消费者王某多次购买进口葡萄酒和其他进口食品后,以商品没有中文标签为由,向法院提起数百宗诉讼,均要求商家按购买价十倍赔偿。法院对其中一起案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并无证据显示该红酒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情形或对王某造成损害,该瑕疵也不会对其购买行为造成误导,驳回了其十倍索赔的请求。
如今国际间贸易发展越来越稀松平常,进口葡萄酒已经成为大众餐桌上的最热衷的饮品之一,许多人甚至认为只有英文标识的进口葡萄酒才更能体现原装的国际范儿。殊不知,如若进口葡萄酒未贴中文标签,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通常这类诉讼案件会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影响商家的正常业务运营,所以,谨慎对待中文背标至关重要。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可以对广大酒商从业者有所启示。
更新于:5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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